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信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信息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信息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信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实施数字广西战略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广西经济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承担全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等领域的发展战略、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与评估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信息化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方案审核与咨询评估等投资管理技术服务工作。
(三)承担全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广域骨干网络和南宁城域光纤网、广西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以及自治区统筹使用的政务云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自治区级电子政务内网、机要专网光纤网络线路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需接入自治区级政务网络的相关机构(单位)网络接入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推进全区电子政务网络整合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各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维管理。
(四)提供大数据开发技术支撑保障。承担全区统一建设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的设计与开发,应用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推广应用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和全区政府网站考核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承担全区数据资源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持工作。参与拟订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应用标准规范。承担全区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工作,推动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放、应用。
(六)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承担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提供网络系统、应用系统、数据应用、数据灾备等安全技术服务。承担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七)承担全区大数据发展研究工作。开展大数据领域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及应用技术的研发与攻关。承担数字经济运行监测预测与分析,研究数字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前瞻性、苗头性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拟订“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电子政务领域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组织开展数字广西建设领域的重大战略性问题研究。承担数字广西专家咨询委员会、大数据产业联盟及相关大数据研究机构的联络工作。
(八)承担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办公室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的综合协调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大数据发展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九)承担自治区相关单位应用系统开发、大数据应用、信息化工程咨询、发展战略研究、人才培训等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332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自治区信息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我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自治区信息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5157.5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157.58万元,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机构,无上年度对比变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011.9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145.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3600.7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6027.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027.57万元, 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机构,无上年度对比变化。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641.7万元:主要用于履行机构职能开展数字广西项目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48万元:主要用于为履行机构职能保障的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开支。
3.卫生健康支出68.34万元:主要用于为履行机构职能保障的人员医疗保险开支。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22.88万元:主要用于履行机构职能开展的常规性项目建设。
5.住房保障支出117.16万元:主要用于为履行机构职能保障的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
6.年末结转和结余2730.7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信息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774.95 万元,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机构,无上年度对比变化。其中:基本支出1800.6万元,项目支出13974.35万元。
自治区信息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774.95 万元,支出决算为15774.9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389.0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履行机构职能开展数字广西项目建设的各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48万元,主要用于为履行机构职能保障的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开支。
(三)卫生健康支出68.34万元,主要用于为履行机构职能保障的人员医疗保险开支。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22.88万元,主要用于履行机构职能开展的常规性项目建设。
(五)住房保障支出117.16万元,主要用于为履行机构职能保障的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0.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5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7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4 万元。
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机构,无上年度对比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77万元。其中:
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7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自治区信息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77万元,平均每辆1.9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36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1万元,与初预算数一致,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机构,无上年度对比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1.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8.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
自治区信息中心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目前正在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国有资产划分,待划分完成之后上报公开。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自治区信息中心是机构改革新成立机构,为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自治区大数据研究院牌子。机构改革前的原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原主管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一编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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