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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现状及对策建议

2020-12-11 18:00     来源:大数据应用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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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区“五个一”政务数据治理行动已由前期的夯基垒台、立柱架梁进入全面推进、协同高效的新阶段,其中,“一池共享”作为基础底座是政务数据治理全生命周期中关键一环,已基本实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但当前依然存在共享数据质量差、共享供需不匹配、共享数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夯实平台基础支撑,完善共享激励机制,提升共享数据质量,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推动我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再上新台阶,有力支撑大数据创新应用和融合发展。

  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应用成效初显

  我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已初步构建,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不断完善,“一池共享”初具雏形,政务数据融合应用加速成熟。

  (一)共享交换平台支撑能力不断加强。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于2019年6月底建成并正式运行,实现了上联国家平台,下联市级平台,横向连接自治区各单位,是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主要数据传输通道,目前共接入128个自治区部门,14个地市、109个县(市、区)共2160个单位,南宁、柳州、桂林、贵港、贺州、梧州共6个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联动,实现异构平台数据的共享与交换。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百色、来宾、河池、崇左等8个市使用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本地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大力提高了数据的融合应用效率。

  (二)共享交换管理规范持续完善。根据《广西政务数据资源调度管理办法》(桂数发〔2020〕11号)文件要求,初步形成了全区非涉密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调度、应用和安全管理的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统一实现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的发布、挂载、申请、审核、评价等管理功能,覆盖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数据资源,提供了支撑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政务数据调度、共享交换的统一通道。自治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其他部门共享交换政务数据,取消部门间的数据直连方式,避免了“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的产生。

  (三)“一池共享”雏形初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了国家相关部委的高频数据接口、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数据、政务服务百项高频事项数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政务数据资源,截止2020年9月30日,平台发布了国家部委数据接口代理53个,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政务数据资源目录3.8万条,挂载了38042个数据资源,资源挂载率为99.51%。其中挂载接口1789个、库表资源8579个、共享文件27674个,数据库数据总量16.61亿条。同比2019年底,广西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新增18187项,数据资源新增18278个,数据库数据总量新增5.88亿条。汇聚了自治区公安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大数据发展局分别牵头建设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五大基础库,累计发布共享381个数据资源。

  (四)政务数据融合应用加速成熟。2020年全区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累计共有79个部门和14个市的数据资源被72个单位申请8552次,授权通过5957次。其中,国家数据资源共有7个自治区单位申请了35个接口,调用国家数据资源(接口)总计62万次。自治区级数据资源共有79个自治区单位的2370个数据资源被申请使用,接口被调用2.5亿次,库表被订阅1437次,文件被订阅1058次。地市级数据资源共有14个地市的837个数据资源被申请调用,接口被调用6670万次,库表被订阅392次,文件被订阅263次。政务数据资源主要用于业务协同,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便民服务,身份核验,数据汇聚,数据分析等应用场景,为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提供了各类数据资源支撑,有力推进了政务服务专业业务办理系统和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和打通。

  二、数据共享交换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我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在平台系统功能、共享数据质量、相关管理规范等层面也面临诸多问题亟需解决:一是政务数据共享效果欠佳。当前数据共享仍是“部门主导”,没有体现“需求导向”,存在政务数据“拿不到”“拿不全”“共享数据无人问津”“数据申请审核逾期”等现象,有些数据不完整质量不高,利用价值较低,应用性不强等问题,影响数据的实际应用。二是共享数据的标准化有待提高。共享数据的格式不规范,电子表格、电子文档等非结构化数据标准参差不齐,无法进行自动化处理。三是数据资产缺乏有效管理。全区尚未形成应用全局的数据资产管理机制和统一数字资产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办法,各部门、各系统的数据资产缺乏系统性管理,制约数据交换共享、数据供需对接和有效使用。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提升共享交换效率。完善自治区共享交换平台网站的搜索,增强相关资源的智能关联,细化查找条件的设置,允许单独或组合设置数据资源元数据及数据项元数据的查询,提升数据查询的准确性、易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优化数据供需系统的流程环节,完善数据供需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通道作用,实现需要的数据找得着,拿得到,用得上。加快夯实共享交换平台等信息化支撑基础,优化自治区和各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级联办法,强化区、市两级目录、数据、业务流程的平滑对接,构建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

  (二)制定行业数据激励机制,推动数据共享利用。探索数据共享激励机制,将数据质量、数据利用率,数据贡献度等纳入数据共享评价体系,对数据共享突出、积极共享数据的单位给表彰、奖励等支持。建立数据共享监督与问责机制,发挥数据供应和使用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快完善各行业数据应用标准规范,统一共享数据的类型、格式、属性,提高数据可用性,降低数据利用的复杂度,推动数据要素融合运用,切实保障数据安全可用。

  (三)健全数据共享的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服务能力。聚焦数据共享开放“理、治、聚、通、用、管”等环节,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开放体制机制,提升数据要素的管理服务能力。突出“理数”,从业务和技术层面做好数据共享开放的规划设计、规范制度、数据标准等,全面梳理政府数据资源清单,推动政府数据资产管理。突出“治数”,结合数据共享全生命周期以不同的方式进行质量检测、清洗加工、脱敏加密、分层分级、关联分析。突出“聚数”,按照数据库类型及标准规范,全面汇聚政府各部门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形成统一的大数据资源池。突出“通数”,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实现国、区、市各级共享平台横向连通所辖区域政务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纵向多级平台级联;逐步构建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突出“用数”,向政府各部门提供数据的共享交换服务,向社会提供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服务,加强数据挖掘应用推动业务创新应用,开展数据增值性、公益性开发。突出“管数”,明确全区数据资产管理机制,全面摸清全区数据资产情况;加快建立高效、协同、有序的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对新增数据资产实现从立项、招投标、签订合同、验收、运维服务等全生命周期进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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