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新型智慧城市范例,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务水平,通过总结我区新型智慧城市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助力广西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一、智慧城市背景
2008年继IBM提出“智慧地球”后,我国开始了智慧城市领域的探索。智慧城市是以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数字城市等新技术为支撑,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的高级城市发展形态。2015年底,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正式提出了“新型智慧城市”概念以及工作要求。新型智慧城市是智慧城市概念的中国化表述,核心是以人为本,是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现代化深度融合、迭代演进,实现国家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新生态。我国当前处于城镇人口快速上升、数字技术蓬勃发展、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的阶段,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符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等重大战略要求,对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智慧城市快速发展,成效显著,根据《2020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研究报告》,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为我国智慧城市第一梯队,杭州、广州、成都为第二梯队。总体来说,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处于起步阶段,为推动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统筹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发展布局,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有序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13年南宁、柳州、桂林、贵港、钦州、玉林等纳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我区逐步进入智慧城市规范发展阶段。
(一)自治区层面出台多项指导政策文件
自治区党委、政府为推动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发展,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数字广西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见表1),从顶层规划设计、具体实施路径等提供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
表1 2021年以来自治区涉及新型智慧城市相关政策文件
(二)国家试点城市积极推进取得新成效
南宁等六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经过多年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信息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不断提升。南宁市设立智慧城市专项资金,2019年以来共下达资金31000万元,安排实施项目218个,重点打造“爱南宁”APP助力智慧城市发展。柳州市以“龙城市民云”为载体,打造智慧城市公众服务平台,通过构建城市物联网管理支撑平台,提升城市物联建设效率与城市治理精度。桂林建设智慧城市大脑,服务社会治理、政务服务、防汛减灾、扶贫助困、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打造“实景三维桂林”赋能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贵港采用PPP模式建设智慧城市,打造“两平台两中心”构建智慧城市大脑和中枢,建成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荷城”APP等47个项目。钦州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将城市治理、民生服务、行政许可、社会服务等智慧化应用效率提升80%。玉林以“爱玉林”APP建设为抓手,为市民提供各个领域的“一站式”服务,容县建成全区第一个县域智慧城市项目—“智慧侨乡”。
当前,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2021年,全区已建、在建数据中心共计787个,规划最大承载能力达到34万标准机架,为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提供重要算力支撑。截至2022年上半年,全区5G基站开通数达50678座,与2019年相比,数量规模增长11倍多。二是公共服务移动应用平台广泛应用。“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上线运行,在全国首创集成“政用、商用、民用、客用”等全领域数字化应用服务,注册用户超6500万。继“爱南宁”APP作为成功范例后,柳州、玉林、梧州、贵港、崇左等地分别建设“龙城市民云”“爱玉林”“爱梧州”“智慧荷城”“爱我崇左”等APP,提供城市服务统一入口。三是智慧疫情防控成效明显。自治区推出“桂战疫”“桂核酸”等平台应用,崇左部署“4+2”智慧防疫电子哨兵,百色部署“外防输入”系统,大部分设区市上线疫苗接种预约、疫情动态查询以及各类便民服务,实现“不出门”办事,助力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保障我区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有序发展。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统筹力度不强
一是体制机制未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涉及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大数据发展等多部门职责,我区尚未建立统筹新型智慧城市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无法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进行统筹协调和综合指导。二是顶层设计未完善。为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印发《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北京、上海、海南、宁夏等17个省级行政区相继出台了省级纲领性文件,指导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我区尚未出台自治区级纲领性文件,广西新型智慧城市的战略定位、建设目标和实施路径还未明确,尚未建立新型智慧城市绩效考评机制,不能充分发挥考核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标杆引领”的作用。
(二)产业发展不足
根据国家工信部数据,2022年上半年,我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为425亿元,仅占全国收入(46266亿元)的0.92%,占GDP比重为3.45%,尚未达到全国水平(8.22%)的一半。智慧城市产业大部分领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范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体量不大,我区智慧城市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尚不足以对我区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形成有力支撑,缺少可以建设城市大脑、孪生城市等综合型平台以及从事网络安全产品研发的相关企业,在产业链上最为活跃的智慧应用领域,也普遍存在市场主体规模较小、研发投入少、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投资建设主体单一
广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以政府或国企力量为主,仅有南宁采用混合所有制、贵港采用PPP模式组建智慧城市运营公司,其余设区市智慧城市运营主体大部分由地方财政投资,融资渠道单一,社会资本参与不足。
(四)数据价值不显
广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应用过程中,汇聚了金融、医疗、旅游、交通、文化等领域的海量数据资源,但由于数据质量不高、数据权责不清晰、数据市场交易规则不健全等问题,导致数据“不愿、不敢”开发利用,海量数据“束之高阁”,无法进入到数据要素市场流通,充分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价值。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统筹协调联动
建立完善我区智慧城市统筹协调机制。以国家“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组”为蓝本,成立自治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机构,负责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大数据局等有关区直部门,协同推进新型智慧城市相关工作。各设区市对应成立市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机构,搭建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跨层级、跨部门工作合力,推动自治区、市两级新型智慧城市一体化协同发展。
(二)健全完善顶层设计
一是出台自治区级纲领性文件。积极对接国家和自治区重要政策文件,充分吸收新型智慧城市先进省份经验,加强研究谋划,明确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对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进行综合指导。二是强化考核评估引导。在国家现有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构建一套符合我区实际的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常态化考核评估工作,引导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壮大智慧产业
一是出台智慧城市与智慧产业融合发展配套政策。加强税收、审批、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打造适宜智慧产业发展的营商环境,依托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中国电子北部湾信息港、南宁·中关村科技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吸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市场主体进驻,重点引进智慧产业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构建产业链,形成强大的产业集群效应。二是充分发挥各设区市优势,打造“产城融合”亮丽名片。鼓励各设区市、符合条件的各县结合自身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在区位、生态、产业等多元优势上持续发力,打造“产城融合”的智慧名城,如鼓励桂林市打造“智慧旅游”名城,柳州和玉林打造“智能制造”名城,巴马打造“智慧康养”名城,东兴打造“智慧边贸”名城。
(四)鼓励多元主体参与
一是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新型智慧城市“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建立公众主动参与解决身边“痛点”“难点”问题的渠道,让公众真正享受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借助企业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减轻地方财政资金压力,提高项目运营效率。三是开放交通、市政、医疗、教育等各领域应用场景,引导优质企业参与场景建设,探索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增值服务,增强项目自我造血能力,确保项目实现长期稳定运营。
(五)加快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
城市数字化转型是塑造城市核心竞争力,实现城市治理和服务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牵引。以《关于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深入推进数字广西建设的实施意见》为纲领,加速推进各设区市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加快构筑数据要素市场、数字“新基座”和数字化创新生态,推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化治理三大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夯实基础、筑牢根基。
(六)健全智慧城市安全防护体系
一是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积极助力完善数据保护、网络安全、技术安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建立城市数字字典标准、数据安全标准等;二是要以技术手段为依托,加大支持国产化自主创新的力度,确保智慧城市关建基础设施自主可控。
(执笔人:李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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