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以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为支点,深入推进面向东盟的数字化建设,全面开展面向东盟的数字治理,统筹规划,出台政策文件,共享政务数据,推广数字应用,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跨境数据合作机制未完善,数据标准未统一等问题。总结当前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治理合作实施路径,提出对策和思路,有利于推进广西与东盟的数字技术合作,进一步加速数字广西和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
一、东盟的数字治理现状
(一)统筹数字治理规划,推进数字化发展
东盟积极推动规划系统集成,加强数字治理效能。2016年出台《东盟个人数据保护框架》,提出保护数据,支持数字贸易和创新。2018年制定《东盟数字信息治理框架》,促进东盟跨境数据流动认证,推动东盟地区的数字信息互联互通。2021年出台《东盟数字总体规划2025》《东盟数据管理框架》《东盟跨境数据流动示范合同条款》,推进数据管理指标考核、建立跨境数据传输评估标准,创造了良好的数字治理环境。
(二)建立数据管理机制,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东盟着力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全面构建以数字化改革推动形成数据集成、数据应用、数据监管的数字化治理架构,并对数据隐私违法收集、泄露、滥用等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新加坡设立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加强个人数据的保护,监管个人数据收集、使用。马来西亚设立个人数据保护部,加强数据监管,强调对数据信息泄露的保护,明确处罚责任,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三)加快推进数字应用平台,提升数字化服务
东盟高度重视区域内电子商务、数字支付等数字共享开放平台建设,推动数字化服务落地。文莱伊斯兰银行推出数字银行平台,促进在金融科技方面的信息共享。新加坡建设互联贸易平台,催生了一批活跃的在线自由职业者以及共享经济产品。泰国推出电子政务4.0,实现数据联网共享,IPv6部署率从约2%增至30%,增速位于全球第5名。
二、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治理现状
(一)提供有效政策保障,数字治理体系基本完善
广西构建数字治理体系,加强网络、数据、应用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构建“一核双引一底四驱”数字广西新格局,建立“三纵、四横、五个一”的数字政府架构体系,打造广西数字政府“一核驱动、五个管用、多维创新”的发展新模式,建立广西数字政府一体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数据安全协调机制、数据安全联络机制,出台数字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为推进面向东盟的数字治理提供保障。目前广西共出台了 84 份政务数据治理相关政策。其中,数据创新应用类 26份,数据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类 18 份,统筹政务数据治理规划 16 份,数据安全类、基础资源建设类、数据资源类共24 份,形成了自治区数据治理标准和规范。
图1 广西84个政务数据治理政策主要涉及的内容分类情况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互联互通取得成效
广西着力推进与东盟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拥有12条国际陆地光缆,13个国际通信节点,1个国家域名CN顶级节点。广西连接东盟国家电路(专线)超过300条,面向东盟的出口带宽超过400GB,光缆线路总长度达到249.7万公里,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4050万兆,5G基站超过5.8万座,在建大中型以上数据中心18个。南宁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运行建成运营,各电信企业区内网间平均时延从50毫秒左右降至4毫秒左右,降幅近90%。南宁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建成运行,柳州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获批建设。
(三)建设数据汇聚平台,数据共享与开放水平明显提高
广西建设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公共资源数据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共用,推进数据交易。全区2659个单位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超1.8万条,目前汇聚数据总量超78.42亿条,比2021年增长49.3%,接口调用次数超38.64亿次,比2021年增长110.8%。建成“广西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累计向国家平台推送1172.9万条监管行为数据。2022年1月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显示,广西监管事项认领率达到86.9%,排名全国第一;省级监察实施清单认领率由76%提升至95.9%,市级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由76%提升至92.9%,县级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由68%提升至93.6%。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交建成运营,登记注册企业超过120家,数据服务调用次数超7亿次,入选工信部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图 2 广西政务数据共享情况
(四)开展多领域数字合作,数字应用成效显著
广西全面推进数字在旅游、医疗、政务、教育等方面在东盟的应用。推动数字科技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构建数字赋能的中国—东盟文化旅游新体系。推动“一键游广西”项目与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等国家的相关企业、平台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加快建设中国—东盟跨境旅游服务平台,为游客提供专业的东盟国家旅游产品,完善多语种信息服务和跨境旅游指南功能,加快实现“一键游东盟”。建立中国—东盟远程医疗中心,与越南、泰国的医院开展线上交流。广西全面推行电子健康卡,发放超过3600万张,累计使用量1.2亿次。广西企业数字化服务走进东盟,OTT在线教育平台为印尼2.7万伊斯兰寄宿学校搭建一个完整的数字教育生态系统,Gchat软件为东盟国家政府智慧政务及智能办公系统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持,老挝超8500名公务员使用系统线上办公。中国—东盟职业教育云平台面向东盟地区建立双语教育资源云平台。
(五)推进数字贸易服务,跨境电商业务量快速增多
2021年,广西共完成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约11097万单,同比增长159.8%;交易额约57.6亿元,同比增长177.56%,位居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前列。中国—东盟新型智慧城市协同创新中心引进面向东盟的企业,与东盟电商平台合作,开展与泰国在线电子商品交易。Lazada跨境电商南宁枢纽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将南宁作为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重要基地和自建物流体系的关键节点。
三、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治理面临的挑战
(一)面向东盟的数字治理合作存在政策壁垒
一是我国与东盟在数权法律制度建立上不同步,建设差距较大。我国近几年连续出台了《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规,数据保护立法逐步完善。东盟国家除了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越南出台数据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外,柬埔寨、老挝、缅甸和文莱等其他国家尚未出台数据保护的相关法律。二是我国与东盟跨境数据合作机制还未形成。目前,我国尚未加入任何跨境数据流动国际性规则组织,新加坡和菲律宾已加入美国主推的跨境隐私规则体系(CBPR)。东盟受日本和欧盟的影响,以欧盟2018年实施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蓝本修改国内成法,或新修立法,很大程度影响我国与东盟进一步设立数据共享合作机制。
(二)数字化水平发展呈现差异化
我国与东盟的数字化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一是东盟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发展不均衡且总体水平不高。大部分东盟内部对数字基础设施的投入不足,宽带服务网络使用成本高,导致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信息化程度较低。二是东盟的数字人才资源匮乏,数字技术和产业经验的跨界人才及初级数字技能型人才双重缺失,很难满足国别数字合作的要求。东盟引导国外人才参与本国数字经济建设时,劳动力市场和培训系统尚无足够的能力应对本国人才培养的需求。
(三)数字治理标准尚未统一
中国与东盟在数据收集、个人隐私、数据安全、互联网金融、互联网物流、海关等诸多方面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方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的广度与深度。东盟国家在数字治理监管方面,受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的制约,监管制度、措施建设还存在滞后、空白等问题,影响数字治理与应用的发展,更制约着数字治理与应用合作的进程。
四、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治理合作实施路径
(一)以数字经济合作为引领
加强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电子商务领域、数字技术研发领域合作交流,拓展“数字丝绸之路”的软实力和硬实力,推动跨国科技创新合作,推进广西与东盟在数字治理领域的合作。积极开展数字经济合作,深化数字人才培养与技术交流,加强数字化战略的双向对接,营造稳定的合作环境,不断提升双方数字经济的创新发展与合作水平。
(二)以数据要素产业园为支撑
加快搭建广西面向东盟数字经济平台,提供数据信息共享。建立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培育数据产业创新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研发和市场合作。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中国—东盟“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资源虚拟化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构建虚实结合的产业数字化新生态,发展集数据采集、治理、存储、传输、开发等一体的产业体系,打造产业链条完整、体系健全、流通顺畅、安全保障有力、应用场景丰富的数据要素产业集群。
(三)以数字化治理合作平台为载体
探索广西与东盟在数字治理领域实施合作的重要载体,持续促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基础设施、信息共享、技术合作、经贸服务和人文交流五大平台服务功能升级,打造中国—东盟政务信息搜索引擎、线上交易中心、线下电子商贸服务等。
(四)以开展国别合作为战略指引
落实中央、国务院战略规划,结合地方实际,推动广西—东盟高质量合作关系走深走实。一方面积极向信息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新加坡学习经验,提升信息基础建设水平。另一方面利用自身优势,鼓励广西企业在柬埔寨、老挝、缅甸等数字发展滞后的国家进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信息服务领域互融互通。联合老挝、印度尼西亚、越南等东盟国家开展物联网节能降耗、虚拟电厂(VPP)、智能电网示范建设,打造陆海新通道智慧能源合作走廊。
五、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治理对策建议
(一)争取跨境数字合作的政策支持
以《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为重要基石,积极争取跨境数字合作的政策支持,加强双边、多边的合作战略,与东盟各国之间建立常态有效的沟通、对话机制,达成数字深度合作的共识。
(二)继续夯实面向东盟的数字基础设施
推动区内互联网出口带宽、光缆线路长度增长,加快部署建设5G网络,扩大千兆光网覆盖范围,运营好南宁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提高区内数据中心使用效能,完善直联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运营管理,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务实数字基础设施。扩大我国与东盟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规模,增加发展高速互联网、下一代网络电信基础设施、承运人服务、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服务、智慧城市等新的数字化合作内容,积极服务东盟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跨境数据安全保护
筑牢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底线,健全广西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数据安全监管。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研究探索广西与东盟数据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准则。建立跨境数据流通的标准与规范,共建政府、企业、公民多方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广西面向东盟的数据保护能力认证、跨境数据流动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全流程监管机制。共建跨境综合性协调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数据资产确权,推动双边、多边数字治理合作,进一步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四)持续挖掘面向东盟的数字化应用场景
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在海外注册子公司,推广区内优势产业数字化管理模式或平台在东盟国家智能制造领域应用,深入电子政务、跨境金融、跨境电商、线上教育、疫情防控、文化旅游等方面合作,重点打造“智桂通”“桂战疫”“桂融会”“一键游广西”等一批重大平台建设,支持建设面向东盟的互联网新型通信服务应用平台、跨国跨区域物联网应用平台。
(五)深化面向东盟的数字技术合作
推动广西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数字旅游、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农业等领域与东盟机构合作。鼓励建设面向东盟的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元宇宙等一批数字技术创新平台,促进中国—东盟创新资源“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数字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持续推进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建设,积极开展面向东盟的计量、标准等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六)构建全链条多维度人才培养评价体系
建立适应广西与东盟数据治理合作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整合高校、企业、社会资源,推动跨国数据治理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跨国数据治理合作人才培养体系。支持与东盟高校、企业联合建立实习培训机制,开展跨国数据治理合作教育培训,培养跨国数据治理合作领域创新型领军人才,吸引海外跨国数据治理合作高层次人才来华就业、创业。
(执笔人:韦杰、钟贞、梁贵、高明娟、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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