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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数字社会发展能力评估框架构建及对策建议

2022-09-19 15:00     来源:大数据发展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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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是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引领高品质社会生活的重要手段。“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并对加快数字社会建设作出部署。近年来,我区深入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推进数字广西建设,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数字社会发展方向。当前,国家和地方层面均尚未系统性、全面性开展数字社会发展评估,国内的研究也比较集中于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社区治理能力方面较多,学界对数字社会发展能力的研究相对较少。鉴于此我区应加快推进数字社会评估研究,试图构建以问题为导向、适合区情实际的数字社会发展评估指标体系,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提质方式进一步提升数字社会建设质量,同时客观评价和反映我区数字社会的发展状况,全面、系统、无偏地衡量数字社会发展的“潜能”和“显能”,引导并推动数字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数字社会评估目的、内容及方法

(一)评估目的。对数字社会建设评估是增强数字社会发展的有关战略规划执行力和促进战略规划完善的重要手段,是挖掘数字社会建设重难点问题以及痛点阻点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明确我区数字社会发展政策导向的重要前提。评估目的主要有:一是全面掌握数字社会专项规划、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客观评价数字社会发展成效以及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二是根据最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提出我区数字社会建设的对策建议,为下一步启动制定数字社会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是通过开展评估,推动政府相关部门转变职能,加强宏观引导,凝聚共识,为新时代高质量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提供理论基础。

(二)评估内容。数字社会发展评估将按照“全面评估、重点突出”的思路,紧扣我区数字社会建设的相关规划、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部署为主线,对其政策措施整体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政策目标的阶段性实现程度做出客观评价,重点关注战略任务、规划行动和配套政策的实施情况、发展现状、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要政策措施调整完善充实的建议。评估指标体系主要是从提升数字社会建设与服务能力、构建新时代数字社会发展体系的出发,遵循“指标体系建立-数据采集-数据核验-综合评分”工作路径,对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数字民生发展、数字文化繁荣、数字公共安全等社会重点领域构建评估体系,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评估全区数字社会体系建设和运营实际成效,摸清现状、找出问题症结找准改进方向,探索形成“评估-反馈-改进”的评估闭环。

(三)评估原则。评估体系将规定数字社会评估的基本原则、框架,重点突出科学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和可拓展性。评估框架结构体系应相对稳定,能够反映数字社会建设发展进程、内涵与特征,数据采集应准确可控。评估指标体系应借鉴先进实用的评估方法,吸取相同行业领域评估实践经验,能有效支持数字技术与数字社会多领域创新融合发展水平与能力和效能与效应的评估、分析、诊断和改进,能突出数字社会建设水平与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宜易于选取构建,数据宜易采集、可分析,评估方法宜易便捷有效。同时,评估体系应随着行业评估实践的不断丰富,在总体框架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行适时调整和修订,推动评估体系不断优化和完善。

(四)评估方法。评估方法主要解决“如何评估”的问题,国内外对战略规划评估的基本方法是通过对战略规划内容的分解,从而提炼出评估内容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两点:一是可以量化的评估要素,将评估对象通过建立指标体系、采集数据来量化,并将其结果作为评判规划预期或实际效果的依据;二是针对一些不能通过指标体系、采集数据量化的评估要素,通常使用定性描述的方式来判断其实际效果。在处理定量和定性的关系上,通过将二者结合使用。数字社会发展评估在充分参考国内外战略规划评估的一般方法,在强调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的有机结合的同时,运用多维度视觉对数字社会建设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其作用进行量化分析和定性描述。

二、数字社会评估体系框架结构

(一)基本框架。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动态调整、注重实操”要求,数字社会评估体系将以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数字民生等七个方面为主要评估对象,评估体系包括水平与能力评估和效能与效益评估两个维度。水平与能力评估包括软环境基础、技术创新应用、价值驱动导向、整体水平能力等四个评估方面,提出各评估要素以及评估要点。效能与效益评估主要是对数字社会建设对提升现代化社会治理、民生服务效能和社会效益水平变化情况,并提出各方面与不同效能与效益级提升结果相关的评估要素,并给出各要素的评估要点。

图1 数字社会评估体系框架

其中,数字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与能力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组织模式基础指的是数字社会发展组织领导机制、规划政策设计、发展环境范围营造等,主要评价的是政府各部门对数字社会建设的重视程度。二是智能生态共建指保障数字社会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作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评价的是信息化基础设施对数字社会建设和服务的支撑能力。三是应用模式创新指的是围绕民生领域公共管理和服务持续开展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来改进和提升数字民生服务水平,主要评价的是数字技术在社会各行业领域中的融合创新应用能力与水平。四是群众主观感知主要是群众对数字社会建设的相关重要方面进行评价和衡量。

数字社会发展软环境基础主要评估内容包括数字社会发展组织领导机制、规划政策出台、发展环境范围营造、资源优化配置、基础设施支撑、技术创新应用、资源优化配置、资金人才支撑等方面保障情况。

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主要评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数字民生服务、数字公共安全、数字文化、数字信用、全面信息素质、缩小数字鸿沟等重点行业领域中的融合创新应用的基础条件和水平。

数字社会价值驱动导向主要评估数字社会建设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数据驱动、价值效益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情况。

(二)构建流程。数字社会评估体系构建应制定符合行业领域特色和需要的细分评估指标,指导和推动数字社会发展水平评估监测工作,进一步明确数字社会发展方向,找准痛点难点,找准突破口,提出改进措施,进而提升运用大数据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建成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数字社会新生态。数字社会评估体系构建步骤如下:

图2 数字社会评估体系构建步骤

图3 数字社会评估技术路线图

(三)评估内容及指标体系。聚焦数字社会建设中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数字民生服务、数字公共安全、数字文化、数字信用、全面信息素质、缩小数字鸿沟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数字社会整体水平能力中组织模式基础、智能生态共建、应用模式创新、群众主观感知和效能效益五个维度展开,对每个维度的指标体系蕴含的评估要素、共性要求、水平等级等分别设置相应的考察考核点,形成由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体系、60个三级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见附表),为数字社会评估提供了可行的观点、视觉和思路,从评估角度促进数字社会建设和发展能力提升。

三、加快推进数字社会发展评估对策建议

(一)周期性开展数字社会发展评估工作,持续推进数字社会发展分级分类指导。建议我区探索研究建立周期性开展数字社会发展整体性水平测度和等级评定,把评估工作作为我区摸清数字社会发展现状和问题、把握发展趋势和规律的重要手段,引导企业、行业、市场、政府找到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数字社会建设融合发展方向和实践路径的推进措施。积极通过评估工作,探索研究绘制数字社会发展数据地图,全面剖析我区数字社会发展现状、发展重点、价值成效、特征模式与发展趋势。

(二)全面覆盖、因地制宜提升数字技术与各市数字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水平。我区数字社会区域发展存在不均衡,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差异显著。建议我区加快构建完善数字社会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评估工作和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强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提升各区域数字社会发展水平,推动数字技术与数字社会各行业领域全面覆盖、普及应用。基础好的区域要重点突出协同化、智能化,突出目标导向,积极开展创新试点示范,统筹资源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数字社会发展典型项目案例,在全地区、全行业复制推广;基础落后的区域要重点夯实基础、补足短板,突出问题导向,依据行业具体需求提升数字化水平,积极采取项目扶持、资金奖励等政策措施,鼓励市场主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提升企业参与数字社会建设的主动意识和主体地位。

(三)依托数字广西专家咨询委员会智库,强化数字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宏观研究和理论指导。依托数字广西专家咨询委员会智库力量,吸收外省专家、各厅局行业部门专家、业界代表共同组成专家组,开展数字社会建设中长期、全局性和战略性等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决策咨询建议,提供技术论证、经济评价、工程咨询、课题研究等服务,提升数字社会建设解决方案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建立供需双方精准对接机制。同时发挥区内大数据系统、大数据学会、行业智库联盟等机构骨干力量,围绕数字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制定设计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深入开展一系列课题研究,认清形势、摸清现状、找准问题、找到破解方案以及关键点、矛盾堵点、突破口,分析其根源、表现、呈现方式及其变化规律,提出相应对策。

(执笔人:蔡耀君)


附表  

表1 数字社会发展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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